石柱美女被《离婚律师》 折磨惨了……
《离婚律师》播放到16集12分12秒,爆出了“小三”的个人信息。
热播剧《离婚律师》播放到16集12分12秒,屏幕上打出了剧中“小三”罗美媛的社交账号。这个转瞬即逝的画面,却把石柱美女小谭折磨得近乎崩溃。因为屏幕上出现的QQ、微博、陌陌的账号信息,与小谭的一模一样。
从8月8日开始,小谭的社交账号里,每天都会收到大量陌生网友发来的辱骂和恐吓,还有人留言要“灭了小三,替天行道”,尔后,小谭的手机号和私照也被人肉出来,不管她如何解释,一些入戏太深的观众仍不依不饶,这给小谭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
其实,影视作品和现实手机“撞号”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大多是巧合,但这样“三号连撞”,就不得不让人感觉蹊跷。
她的QQ、微博、陌陌账号和《离婚律师》中小三的一样
剧组解释这三个账号是从一个网站复制的,导演愿意出面道歉
这段时间,石柱美女小谭被折磨得快要崩溃了,她的QQ空间、微博和陌陌上,全是陌生人骂她“小三”的留言。造成这些困扰的,正是热播剧《离婚律师》——剧中“小三”罗美媛的QQ号、微博号、陌陌号,与小谭的完全一样。
社交账号完全一样
小谭是8月8日得知自己的QQ号被用在热播剧《离婚律师》里的。
那天是《离婚律师》在各大卫视播出的第五日,晚上10点左右,小谭的QQ开始不停地弹出请求添加好友的提示,全国各地的网友都有。接着,夹杂“小三”、“可耻”等字眼的辱骂信息一条接一条出现在小谭的QQ里。
“你的QQ上电视了,你晓得不?”一位好友发来的消息以及一同传来的《离婚律师》的电视截频,让小谭恍然大悟。她打开电视,回放《离婚律师》第16集12分12秒,屏幕上出现了剧中人物罗美媛的手机号码及社交工具账号。
让小谭更为惊讶的是,除了手机号对不上,罗美媛的QQ号、微博地址、陌陌号都与自己的一模一样。
手机号被网友人肉出来
简单了解《离婚律师》的剧情后,小谭才知道,罗美媛在剧中是以不太光彩的“小三”身份出现的。她这才反应过来,为何那么多网友在添加她的QQ号后,劈头盖脸就是一阵骂。
小谭没想到,8月8日只是噩梦的开始。此后数日,她的QQ、微博、陌陌,每天都会收到大量陌生网友发来的信息,还有人在她的QQ空间留言。除了辱骂,还有恐吓。微博网友“@替天行道的计程车判官”发信息给小谭,称她是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要杀了她替天行道。
随着留言的不断增多,倍感压力的小谭于8月22日在QQ空间上发表声明。她说自己并不是剧中的虚构人物“罗美媛”,也并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为何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在电视剧里,让自己背上“小三”的恶名。
声明中,小谭特意附上了一张遮住脸部但足以证明不是“罗美媛”的自拍照,然而没什么效果。她后来停用了三个账号,但辱骂与恐吓不但没停止,反而变本加厉。她的手机号被网友人肉搜索后公布到了网上,她现在每天都要接到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
制片人答应赔偿2000元
对于自己的遭遇,小谭也上网搜索过,她从一些报道中了解到“撞号”现象,即:有些市民的手机号码因为与影视作品里的相同,随着影视剧的热播,这些市民接到观众打来的电话,生活因此受到骚扰。但她觉得蹊跷的是,一个账号雷同还可以理解,三个账号同时出现在同一电视剧的同一人物身上,还是巧合吗?
几经周折,小谭找到了《离婚律师》制片人罗刚。罗刚了解情况后,在与小谭的微信聊天中表示,愿意赔偿2000元作为她的精神损失费,但对小谭提出的公开道歉与澄清事实等要求,罗刚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小谭说,她的QQ号已经用了9年,陌陌账号是去年4月份注册的,微博也用了一年多。这些账号的注册时间,都是在《离婚律师》开播甚至开拍之前就有的。小谭表示,现在剧组涉嫌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与名誉权,接下来她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今天我正式被老板炒了鱿鱼。”昨日下午,石柱县一家公司销售酒水的24岁小谭(化名),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语气有些激动。
小谭说,因为热播电视剧《离婚律师》里,“小三”罗美媛的4个联系方式中,有3个和她的一模一样。老板觉得自己影响了公司形象,发短信给她,让她不要再去上班了。
“我不认识剧组的人”
小谭说,自己因为《离婚律师》泄露个人信息影响生活,甚至丢掉工作后,起初没有找剧组理论的想法,因为她听朋友讲,说不准这是剧组故意安排的爆点,就是要通过牺牲她这个普通人热炒该剧。
小谭在自己QQ空间里写了一段声明:“我真的想让你们知道我真的不是罗美媛……我的个人信息在我不知情的时候,以‘小三’的身份出现在电视剧里……”但是,声明根本没有作用。
小谭说,自己的QQ号已经用了9年,陌陌是去年4月注册的,微博也用了1年,自己与电视剧一点关系都没有,“更不认识剧组什么人。”
“剧组竟有我电话”
小谭准备找剧组了解情况。“有人建议我,借着这部电视剧的风头,把自己炒出名。我讨说法不是为了出名,只是要他们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道歉并消除负面影响。”小谭通过网络搜索,搜到《离婚律师》一个制片人的微博,给对方留了言。
“我完全没有想到,对方陈姓男子竟然直接电话联系我。”小谭说,她不明白对方为何有她的手机号码。随后,又有高姓和罗姓自称剧组的人联系了小谭。
“他们只承认赔付2000元,澄清道歉只字不提。”小谭说,“他们跟我解释,编剧当时从网上看到我的资料,没联系我就直接用了。”小谭说,她对剧组的解释和2000元赔偿无法接受。
“我月薪上万元”
小谭是石柱县人,在万州区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过计算机。中职毕业后,小谭在全国各地闯荡。她说,自己喜欢玩,性格也算开朗,喜欢和男孩子打成一片。
去年9月,小谭回到石柱,选择了一份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在当地一家公司当酒水销售。“你们不要有偏见,我卖酒水通常不会陪酒,只有确实熟识的人才和他们一起玩玩。”小谭说,自己人缘好,做销售不用主动去联系客人,都是客人主动找她开单。
“老板这个公司经营情况一直不错,我和同事的业绩也相差无几,我们底薪是每月8000元,一般加上提成能拿上万元。”小谭说,她和同事之间不存在抢单的情况,应该不存在有人故意泄露她隐私报复的情况。
至于外界疯传她和剧组有说不清道不明关系的说法,小谭表示,自己很抵触和那一行的人接触,不管是工作还是日常生活,她都和娱乐圈的人没有任何结交。
小谭犹豫是否要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因为她担心自己会被卷进剧组设置的一个炒作陷阱。她又担心如果不维权,生活就难有恢复平静的一天。
朋友:谈恋爱很难解释清楚
昨晚,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小谭的一个朋友小陈(化名)。
小陈说,他是去年认识小谭的,“她有点大大咧咧的,处事很大方,虽然是卖酒的,不过不怎么爱喝酒,她做的是销售管理,听说最近喜欢上声乐,在学架子鼓。”
小陈说,“社会上对销售工作本来就有些偏见,再出这样的巧合,她确实精神压力很大,希望剧组能出面公开说明情况,还人家清白。”
小陈说,据了解小谭没有谈恋爱。“如果这事不处理好,人家以后处对象真的很难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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