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0多年后,王女士抓到丈夫与其他女子开房,遂起诉离婚,但丈夫不同意。近日,密云法院太师屯法庭驳回了王女士的诉求。
王女士诉称,她与张先生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均已成年,近年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自2009年起,丈夫与同村一女子多次发生两性关系,今年她抓到丈夫还与该女子在一旅馆租房同居。王女士称,她已不再相信丈夫的虚伪承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张先生不同意离婚,称自己与妻子还有感情。他承认自己与一名女子在旅馆开房,但否认租房同居,并保证这种事情今后不再发生,希望妻子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
法院认为,王女士和张先生已结婚30多年,感情基础较好。在婚姻生活中,张先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夫妻感情,但张先生表示对妻子还有感情,并愿意改正错误,法院因此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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